㇐、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有不法人士在臉書專頁「職訓課程 政府補助80%-100%」,以「政府職訓課程補助80%或100%訓練費」、「物聯網應用、電腦輔助機械繪圖、電工配線...,多元課程任你選!」等內容誘騙民眾報名加入Line群組,以獲取民眾個資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鄭重澄清從未設置該臉書專頁,並已向檢察機關提告,避免民眾上當受騙。
二、勞發署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,均以職業訓練整合網(https://course.taiwanjobs.gov.tw/)對外發布與辦理線上報名,勞發署呼籲民眾,如接獲推播廣告被引導須加入群組、要求提供個人資料,請務必向勞發署做進㇐步求證,確保自身權益。民眾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777888、或向勞發署民意信箱(https://po.wda.gov.tw/)反映與求證。 三、勞發署強烈呼籲詐騙集團勿以身試法,如經發現不法事證,即移送法辦,絕不寬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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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接壯世代浪潮,勞動力發展署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,提供雇主「僱用獎助」,並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再就業投入專案缺工職缺工作,提供勞工「專案缺工就業獎勵」,雇主、勞工都有獎勵!
發展署為了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45歲以上的(中)高齡失業勞工,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(中)高齡者,每僱用1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「僱用獎助」1.3萬元(中高齡者)、1.5萬元(高齡者),最長12個月。雇主除了可以補充人力、找到合適的員工,也因為提供(中)高齡者工作機會而獲得補助、減輕負擔。 另外,雇主有人力需求除聘僱(中)高齡者失業勞工有獎勵,也可以選擇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65歲的在職勞工,於繼續僱用期間滿6個月,自僱用第1個月起,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1.3萬元且一次發給6個月的「繼續僱用補助」;第7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1.5萬元,按季核發補助12個月,前後共可補助18個月。不僅雇主留用已有技術的勞工,也讓有豐富工作經驗及人生智慧的狀世代勞工,可以在職場繼續發揮所長。所以發展署鼓勵雇主在各行各業缺工搶人才之際,可以多多活化運用人力資源,就不愁人力! 此外,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有意願重回職場再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,同時協助疫後缺工產業人力補實,自112年5月起推動「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」,其中針對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,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、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3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,除了領薪水,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,每人每月1萬元,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再加碼3,000元,最長發給12個月!如工作地點位於公告特定地區,每月還可以再加碼最高3,000元。 發展署提醒雇主和(中)高齡勞工朋友,現在正是各行業缺工搶人才的時刻,歡迎多多運用發展署提供的資源。雇主可以到「台灣就業通」刊登求才職缺;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朋友們,則可踴躍投入旅宿業、餐飲業及航空站地勤業等專案缺工職缺。以上措施相關資訊都可分別查詢發展署官網的業務專區/雇主相關補助/僱用獎助(https://gov.tw/Vje)、/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服務/協助在職者繼續僱用(https://gov.tw/qBz)、/就業相關補助/專案缺工就業獎勵(https://gov.tw/FWZ),也可就近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,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-777-888,由專人提供服務。 來源:就業通-最新消息 一、依據:「充電起飛計畫」第52點規定。
二、充電起飛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6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 三、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,本署所屬各分署得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,並依申請順序核定 備取序位。 四、有意申請者,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,各分署服務轄區如下:
六、計畫申請資格及辦理方式等,可於本署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wda.gov.tw/)查詢。 以5大目標 協助80萬名青年就業
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,針對外界關注青年的「職涯發展」、「人力供需」、「青年失業」、「青年薪資」 及「非典型就業」等就業核心議題,統合11個部會資源,提出「定方向、增人才、促就業、爭好薪、轉正職」5大目標及相關策略,推動48項措施。 青年為國家永續發展與變革創新的動力,勞動部將持續透過跨部會資源合作,協助青年職涯發展及穩定就業,培育並引導青年投入重點產業,提高國家經濟發展競爭力。想了解更多,可上「投資青年就業方案」第二期網站(https://gov.tw/jZY)查詢。 根據勞動部公告之訊息,本會已將調整前後之自負額明細放置於入會辦法,方便各位會員查閱!
配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7,470元,勞動部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2字第1120077361號令及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3字第1120077391號令,修正發布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,自113年1月1日第1級投保薪資調整為27,470元。 為簡政便民並維護被保險人權益,投保單位112年12月份勞(就)保月投保薪資為26,4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(不包含部分工時、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、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、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被保險人)及職保月投保薪資為26,4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,本局將自113年1月1日起,依新修正分級表規定,逕行調整渠等月投保薪資為27,470元,投保單位不須另行申報調整。 113年1月1日起適用之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、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「保險費分擔金額表」已更新,歡迎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之「大家常用的服務/常用書表下載」項下參閱。亦可於「便民服務/簡易試算/勞保、就保、職保個人保險費試算」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。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制度,部分負擔為保險對象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,必須自行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,落實分級醫療,導引正確就醫行為,讓醫療資源合理分配運用,建立可長可久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。
我國醫療機構分為四級,分別為基層醫療單位、地區醫院、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,為讓各級醫院各司其職、分工合作照顧病患,生病時先找附近基層醫療單位或家庭醫師就醫,病情需要再由醫師專業判斷協助轉診。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在基層診所就醫,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。 透過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正確就醫行為,提升用藥安全,珍惜醫療資源,調整部分負擔的同時,亦保障弱勢族群就醫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