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勞動部公告之訊息,本會已將調整前後之自負額明細放置於入會辦法,方便各位會員查閱!
配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7,470元,勞動部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2字第1120077361號令及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3字第1120077391號令,修正發布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,自113年1月1日第1級投保薪資調整為27,470元。 為簡政便民並維護被保險人權益,投保單位112年12月份勞(就)保月投保薪資為26,4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(不包含部分工時、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、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、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被保險人)及職保月投保薪資為26,4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,本局將自113年1月1日起,依新修正分級表規定,逕行調整渠等月投保薪資為27,470元,投保單位不須另行申報調整。 113年1月1日起適用之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、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及「保險費分擔金額表」已更新,歡迎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之「大家常用的服務/常用書表下載」項下參閱。亦可於「便民服務/簡易試算/勞保、就保、職保個人保險費試算」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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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制度,部分負擔為保險對象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,必須自行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,落實分級醫療,導引正確就醫行為,讓醫療資源合理分配運用,建立可長可久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。
我國醫療機構分為四級,分別為基層醫療單位、地區醫院、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,為讓各級醫院各司其職、分工合作照顧病患,生病時先找附近基層醫療單位或家庭醫師就醫,病情需要再由醫師專業判斷協助轉診。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在基層診所就醫,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。 透過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正確就醫行為,提升用藥安全,珍惜醫療資源,調整部分負擔的同時,亦保障弱勢族群就醫權益。 |